我叫陈满仓,老家在云岭山脚下的青石沟。村里人喊我满仓,不是指望我粮仓满,是盼我命硬——生下来就克死了接生婆,三岁那年蹲灶台边啃红薯,灶膛里窜出条黑蛇,盘着我脖子吐信子,我愣是没哭,还伸手去摸它冰凉的脊背。
大伯公走那天,天阴得像口倒扣的铁锅。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道袍,拄着根磨秃了头的桃木杖,临进鬼山前,把一本薄册子塞进我怀里。纸页泛黄,边角卷曲,封皮上没字,只用朱砂画了道歪歪扭扭的符,像只醉醺醺的蜘蛛爬过。他咳着说:“别烧,别扔,也别给外人看。等你尿床不湿褥子那天,再翻。”
我那时十二岁,尿床到十五。
那本册子叫《太乙嬉真录》,名字文气,内容却活脱脱是个混账道士写的流水账。开篇第一句:道非清修,乃哄鬼开心之术也。第二页画着个穿红肚兜的童子,一手捏诀,一手举着糖葫芦,身后三只吊死鬼排排坐,张着嘴等他喂。第三页写怎么用韭菜拌鸡血糊窗缝——不是防鬼,是防隔壁王瘸子半夜来偷我家腌的腊肉,因为“鬼怕腥,人怕臭,韭菜一熏,人鬼同退”。
大学录取通知书到那天,我正蹲在村口老槐树下,拿蒲扇扇一只被蛛网缠住的马蜂。通知书被风掀开一角,露出“师范学院”四个字。我盯着那四个字看了半晌,忽然把扇子往地上一拍,惊起一地尘土。马蜂嗡地飞走了,我转身回屋,从炕席底下抽出《太乙嬉真录》,翻到夹着干枯野菊花的那页——那是大伯公埋骨处长出来的第一茬花。
当晚我就收拾了铺盖卷。娘在灶房剁猪草,刀声笃笃响,头也不抬:“去吧,山外头的鬼,比咱山里的肥。”
我在省城租了间地下室,墙皮剥落处渗着水,霉味里混着隔壁烧烤摊的孜然香。房东是个秃顶中年男人,姓苟,左眼戴副墨镜,右耳垂上挂着枚铜铃。我搬进去第三天,他敲门送钥匙,手刚搭上门框,铜铃突然自己响了三声。我顺手抄起桌上半瓶冰啤酒,拧开盖子朝他脚边泼过去。酒液泼在地上,腾起一股白烟,地面浮出三道浅浅爪印,像猫,又像小孩赤脚踩过。
苟房东脸色一白,墨镜滑下半寸,露出底下灰白的眼珠:“你……看过《太乙》?”
我没答,只把空酒瓶往他手里一塞:“押金退我,明早搬。”
他没退钱,第二天送来一捆旧桃枝、三叠黄裱纸、半斤糯米,还有张皱巴巴的纸条,上面用圆珠笔写着:东区七号楼四零二,女,二十三,昨夜子时断气,今晨八点火化,尸身未冷,魂未散,拖不得。

我拎着桃枝上楼时,电梯坏了。楼道灯忽明忽暗,墙皮裂缝里钻出细小的白毛,随风轻轻摇。四零二门口堆着纸扎的金山银山,金童玉女歪着脑袋,脸上油彩未干。我敲门,没人应。推门进去,屋里开着空调,冷得像停尸房。床上躺着个姑娘,穿白裙子,手腕上还戴着草莓发绳。她胸口微微起伏,可呼吸声没有,只有空调外机在窗外嗡嗡震。
我掏出《太乙嬉真录》,翻到“醒尸篇”,照着画了个符,用舌尖咬破手指,在她眉心点了一点。血珠刚沾皮,她睫毛颤了颤,眼睛睁开,瞳孔却是灰的,直勾勾盯着天花板:“我鞋带开了。”
我低头一看,她脚上那双小白鞋,鞋带果然松着。我蹲下去系,指尖碰到她脚踝,凉得像摸着井壁青苔。刚系好,她忽然坐起来,抓起床头玻璃杯砸向我面门。我偏头躲开,杯子撞在墙上炸成碎片,她却咯咯笑起来,笑声清脆,像溪水撞石头:“你怕我?”
“不怕。”我把桃枝横在胸前,“怕你饿。”
她愣住,嘴角慢慢耷拉下来,眼眶里涌出两行黑泪,滴在裙子上,洇开两朵墨梅:“我饿……饿了三天。他们说我是猝死,可我明明记得,有人在我后颈扎了一针,冰凉的,像蝎子尾巴。”
我掏出手机,调出录音键,又从包里摸出半块麦芽糖,掰开递过去:“吃一口,说完。”
她舔了舔糖,声音软下来:“穿白大褂的男人,戴口罩,左手小指缺一截。他给我打完针,把我推进太平间冷库,说‘等三更阳气最弱,好借你的身子养尸’。”
我嚼着糖,甜味在嘴里化开,有点齁。窗外传来救护车鸣笛声,由远及近,停在楼下。我起身走到窗边,撩开窗帘一角。楼下停着辆白色救护车,车门打开,跳下两个穿制服的人,一个提着氧气瓶,一个抱着保温箱。保温箱盖子没扣严,缝隙里漏出一线幽绿微光。
我转回头,姑娘已躺回床上,闭着眼,呼吸均匀。我轻轻带上门,下楼时碰见苟房东,他站在楼梯拐角,墨镜摘了,两只眼睛都是灰的,正用指甲刮着耳垂上的铜铃。
“你没救她。”他说。
“救了。”我晃了晃手机,“她现在在警局做笔录。你那铃铛,刮不响的。”
他手指一顿,铜铃当啷落地,滚进排水沟。
后来我才知道,苟房东原是太平间守夜人,十年前替人销掉一具“不该死”的尸体,换了一只假眼、一只假耳,和一身永远散不净的福尔马林味。而那个穿白大褂的男人,是市医院病理科副主任,专挑独居女学生下手,用特制药剂麻痹神经,再将活人冻入低温舱,等其魂魄离体,便引游魂附尸,炼制“温尸”——既不死,亦不活,能听令,会喘气,连心跳都像模像样。
我追他追到城郊废弃化工厂。他站在反应釜顶,手里攥着根银针,针尖滴着淡青色液体。底下三十七具温尸围成圈,齐刷刷仰着脸,嘴角裂到耳根,露出森白牙齿。
我没念咒,没画符,只从兜里掏出一包辣条,撕开,哗啦啦撒进风里。红油碎末漫天飞舞,像一场微型血雨。温尸们齐齐抽动鼻子,喉结上下滚动,其中一具突然挣脱束缚,扑向空中飘着的辣条渣,张嘴去接,结果咬住自己手指,咔嚓一声,断骨刺出皮肉。
我嚼着辣条走上钢架梯,油星子顺着下巴往下淌:“大伯公说,鬼怕黑,尸怕咸,妖怕酸,人嘛……最怕别人比他还能装。”
他银针扬起,我甩手把整包辣条糊他脸上。红油糊住眼睛,他慌乱抹脸,银针脱手。我伸手接住,反手扎进自己左臂。血涌出来,不是红的,是带着金丝的琥珀色。我抹了把血,往地上一甩,血珠落地即燃,火苗窜起三尺高,呈八卦状旋转,烧得温尸们嗷嗷叫,抱头鼠窜。
火光里,我掏出《太乙嬉真录》,翻到末页。那里原本空白,此刻却浮出一行新字,墨迹未干,像刚写就:
道不在高,而在肯蹲下来看一只蚂蚁打架;法不在玄,而在敢把符纸折成纸飞机,载着笑话飞过鬼门关。
我合上书,火光映着封面那道歪斜朱砂符。它忽然动了动,抖落几粒金粉,落在地上,聚成一只小甲虫,晃晃触角,朝黑暗里爬去。
远处传来警笛声,越来越近。我拍拍裤子上的灰,顺手捡起地上半截辣条,塞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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